张浦镇第二幼儿园安全信息上报制度

发文时间:2017年02月20日  发文作者:系统管理员

张浦镇第二幼儿园安全信息上报制度

幼儿园的安全事故关系到千家万户,是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大 事。幼儿园在对师生的安全教育常抓不懈的前提下,做到有安全事故逐级上报,防止事故的扩大,为此特制订安全信息上报制度:

一、工作原则:

队伍健全、责任明确、信息畅通、及时高效。

二、信息报告内容:       

校园周边可能发生的或已经发生的影响学校稳定和师生人身安全的事件。如:学生意外伤害事件、学生打架及其他突发事件。

三、信息报告队伍:       

教师是幼儿安全信息第一报告人,负责本班幼儿安全信息的报告工作,若事件发生时,本班幼师不在而其他教师在场时,第一目击人则为安全信息第一报告人,有责任及时向值周领导报告,值周领导在向分管校长及校长报告。      

幼儿园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接报后必须进行实地了解、分析,根据实际情况作出是否向上级有关部门报送,要报送的由学校分管安全工作的校长上报上级部门。

 四、报告方式:       

1、幼儿发生安全事故,事故第一目击人应立即分别将事故告知班主任和学校领导。班主任负责立即送医院治疗,并同时告诉学生家长。       

2、凡幼儿园发生重大伤害事故,幼儿园安全领导小组人员应尽快将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危害程度、人员伤亡情况、事件的简要经过、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发生后采取的措施等上报街道中心学校及教育局。       

3、施行校园安全日报制度,每天值周领导在安全日志上做好记载。      

4、每周总结本周安全工作,并在周五以书面形式上报。      

5、情报信息要及时、准确,不瞒报、不漏报、不错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