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市张浦镇第二幼儿园评优条件及程序
发文时间:2016年12月26日 发文作者:系统管理员昆山市张浦镇第二幼儿园
张二幼〔2016〕5号
关于做好2016年度考核评先工作的通知
各办公室:
根据昆人社人〔2016〕16号《关于做好2015年昆山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及昆山市教育局[2015]137号文件精神,为严格考核制度、规范考核程序、强化考核作用,现就做好2015年度各单位年度考核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和对象:学校在编在岗正式工作人员。
二、考核内容:
年度考核应以平时考核考勤为基础、以履行聘用合同和岗位职责为主要依据、以工作绩效和服务对象满意度为重要内容,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全面考核。
德:主要考核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公共服务意识和遵纪守法情况。
能:主要考核专业技术、技能、管理的业务在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及水平,业务能力提高、知识更新情况。
勤:主要考核工作态度、勤奋敬业精神和遵守劳动纪律情况。
绩:主要考核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和效率,取得成果的水平及其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服务对象的满意程度。
廉:主要考核廉洁自律、廉洁奉公情况。
三、年度考核等次和比例
年度考核结果可以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数,一般掌握在参加考核总人数(不含校级领导)的12%以内。
现职校级领导不占学校评先指标。
四、年度考核参考标准
(一)年度考核各等次的基本标准。
优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职业道德好,工作责任心强,勤奋敬业,专业技术能力强、水平高或提升快,工作有创新,出色地履行岗位职责,在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中成绩突出,服务对象满意度高。
合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有较好的职业道德,工作负责,业务熟练,专业技术能力较强或提高较快,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无责任事故,服务对象较为满意。
基本合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表现一般,专业技术能力一般,基本完成工作任务,未完全履行岗位职责,在工作中存在一定失误,服务对象满意度一般。
不合格:业务素质低,组织纪律较差,工作责任心不强,专业技术能力低,难以适应工作要求,不能履行岗位职责,不能完成工作任务,在遵纪守法方面存在错误,在工作中存在严重失误或造成责任事故,服务对象不满意。
(二)工勤技能人员年度考核各等次的基本标准。
优秀:政治思想表现好,模范遵守法律、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精通业务,工作勤奋,责任心强,确保劳动安全,工勤技能能力强、水平高,出色地履行岗位职责,工作成绩突出,服务对象满意度高。
合格:政治思想表现好,自觉遵守法律、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熟悉业务,工作积极,无责任事故,注重劳动安全,工勤技能水平较高,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服务对象较为满意。
基本合格:政治思想表现一般,工勤技能能力水平一般,未完全履行岗位职责,基本完成工作任务,忽视劳动安全,出现事故苗头或发生轻微事故,服务对象满意度一般。
不合格:组织纪律较差,工勤技能能力水平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不能履行岗位职责,不能完成工作任务,工作责任心不强,忽视劳动安全、违反工作和操作规程,在工作中存在严重失误或发生严重责任事故,在遵纪守法方面存在错误,服务对象不满意。
事业单位中受行政处分人员的年度考核等级的确定,按照中组部、人社部、监察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人社部函〔2012〕290号)办理;受党纪处分的考核等次的确定,参照《江苏省公务员考核实施办法》(苏组通〔2007〕68号)执行。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对在年度考核中被定为基本合格或者不合格不服的,可按照中组部、人社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申诉规定》(人社部发〔2014〕45号)的规定申请复核、申诉。
五、年度考核的基本程序
学校成立考核小组,制订考核计划和实施方案,负责年度考核工作。考核小组由龚凤娥任组长,俞燕婷唐兰兰支琴任副组长
成员:陆菊仙时鹤蔡静邬锦佳沈瑶珣
具体程序如下:
(一)组织全体人员学习考核相关文件和政策规定。
(二)被考核人对全年的德、能、勤、绩、廉主要情况进行总结、述职,填写《昆山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三)考核小组通过多种形式听取单位职工意见或服务对象意见。
(四)学校主管领导在听取职工意见和服务对象满意度的基础上,根据平时考核情况、年终考核情况和个人总结写出评语,提出考核等次意见。
(五)考核小组对主管领导提出的考核意见进行审核。
(六)拟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名单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七)学校领导确定考核等次。对被确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等次的,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人。
(八)将考核结果存入本人档案并备案。
本次年度考核将采取个人总结、述职、绩效分析、专项工作检查、部门内部评议、考勤、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综合评价以及民主测评等方法进行。
六、年度考核结果的使用
(一)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参加竞(晋)聘上岗时在同等条件下可予以优先;
(二)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按照有关规定相应调整工资待遇;本年度计算为竞聘更高等级岗位的任职年限;
(三)年度考核结果作为调整岗位、续订聘用合同的依据。
(四)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以及无故不参加年度考核的,薪级工资不予晋升,绩效工资按有关规定执行。
七、年度考核有关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做好年度考核实施工作。学校根据年度考核工作方案和要求,认真落实,抓紧部署,精心组织,确保考核工作按期完成。要提高思想认识,明确考核工作是以调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积极性、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促进社会事业科学发展为目的。要切实发挥党组织的领导作用,落实广大干部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增强考核工作的公开度和透明度,确保考核结果的客观、公正。
(二)认真执行政策,严肃考核工作纪律。要严格执行考核政策规定,不得突破考核优秀比例人数限额评优,不得借考核工作打击报复,不得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不得瞒报漏报考核结果。对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
(三)做好审核备案,落实考核工作要求。2016年年度考核工作至2017年1月6日前结束。
附:具体时间安排
昆山市张浦第二幼儿园
2016年12月16日
附:具体时间安排
1. 即日起,发放通知,组织教师自学文件,并进行个人总结;
2. 12月23日下午,分组进行教师述职、测评与推荐;
3. 12月24日下午,学校主管领导(部门负责人)提出考评意见;
4. 12月25日下午,考核小组综合上述考核意见进行审核,商议确定“优秀等次”人员名单,并在校内进行公示;
5. 整理2016年度个人考核表等资料,1月6日前上报教育局人事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