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浦镇第二幼儿园教职工奖励性绩效考核实施方案(201…
发文时间:2016年12月26日 发文作者:系统管理员张浦镇第二幼儿园教职工奖励性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2016年修订)
为切实做好我园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根据昆山市教育局《昆山市教育局关于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的指导意见》(试行)(昆教〔2009〕152号)以及昆教〔2012〕202号《关于做好2012年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的补充意见》的精神,在《2014年张浦中心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需要,2016年学校通过召开教代会作了适当调整、修订,修订后的绩效考核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为核心,引导教师“遵循教育规律,运用科学方法,提高教育质量”,激励教师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目标,努力推进我校教育教学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考核对象
我园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正式工作人员。
三、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的确定
市局按幼儿园阶段确定教职工人均奖励性绩效工资下拨标准。原年度考核奖(即第13个月的国标工资)纳入上述下拨标准。学校奖励性绩效考核总量为:人均下拨标准乘以年内学校在编在职平均人数。
四、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的基数的确定
学校教职工考核基数为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减去班主任津贴、行政岗位考核总量后的全校平均数。班主任津贴和行政考核总量也分别予以确定。
五、考核内容
(一)教师的绩效考核
根据《义务教育法》、《教师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对教师服从工作安排、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情况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师德、教育教学、班主任工作、安全等方面的实绩。
(二)工勤人员的绩效考核
工勤人员的绩效围绕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考核,重点考核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工作效率和劳动安全等方面。
六、考核项目
以定性和定量评价相结合的原则,采取千分制考核。教师的绩效考核设立师德师风、出勤、工作量、教育教学过程、教育教学成果、及安全考核项目。各考核项目的权重为师德师风占15%,出勤占10%,工作量占30%,教育教学过程占25%,教育教学成果占10%,安全考核项目占10%。
工勤人员的绩效考核设立师德师风、出勤、工作量、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工作效率和劳动安全。各考核项目的权重为师德师风占15%,出勤占10%,工作量占30%,服务态度占10%,服务质量占15%,工作效率占10%,安全占10%。
七、考核办法
教师考核:幼儿园教师根据绩效考核基数,按千分制单独进行考核。
(一)师德考核(150分)
1.考核部门:师德考核领导小组
2.师德考核领导小组按《昆山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昆教〔2009〕138号文件,采用自评、互评、学生评、考核小组评等形式进行考核,确定教师师德考核得分。
3.教师师德考核得分在90分以上为优秀,80~89分为良好,60~79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4.考核结果优秀等次得150分,良好等次得130分,合格等次得100分,不合格等次为0分。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其师德考核直接认定为“不合格”:
⑴在教育过程中,有不利于幼儿健康成长言行,并造成一定影响的;
⑵在备课上课、游戏活动等一日活动各环节和其他教育环节敷衍塞责,造成责任事故的;
⑶讽刺、挖苦、歧视、体罚、变相体罚幼儿或其他侵犯幼儿合法权益,造成后果的;
⑷强制或变相强制家长订购教学辅导材料或其他商品,造成不良影响的;
⑸利用职权,索取、收受幼儿与家长财物的;
⑹违反规定热衷有偿兴趣班和家教的;
⑺未能遵守上级有关安全工作规定,导致幼儿重大人身伤害事故,产生不良影响的;
⑻其他违反社会公德、严重影响教师形象的。
(二)出勤考核(100分)
1.有事、有病应提前向园长书面请假(特殊情况可先电话请假,假后及时补办手续),否则作旷工处理。
2.教师临时请事假(2小时内并且是空课)向相关负责人请假,并在门卫填写外出登记。
3.按全学年实际请假天数(国家规定的婚假、产假、探亲假、丧假等除外):事假1至5天,每天扣5分;5天以上,每天扣8分。病假1至3天每天扣2分;3天以上至10天,每天扣4分,10天以上每天扣6分(住院期间和手术出院5天休养期间每天扣2分,病假以医事证明为准,出勤部分奖励性绩效工资扣完为止)。(事假、病假1—2天,与搭班调课则减半扣。)
4.根据《昆山市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细则》规定:当月因病、事假工作不满10个工作日的,当月岗位津贴按50%计发,生活补贴全额发放。连续病、事假达一个月的,当月岗位津贴停发,生活补贴全额发放。产前假和哺乳假期间岗位津贴停发,生活补贴全额发放。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男方护理假期间,岗位津贴和生活补贴全额发放。
5.对长病、重病、大病的教职工,在政策范围内要尽可能地给予照顾。
关于公假的规定:
1. 婚假,13天。
2. 产假,2016年1月1日起,符合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产假128天,男方护理假15天。
产假期间后30天,这个30天包括双休日,但是不包括法定假期。也就是说这30天之内遇到国家法定节假日(只包括: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的假期,不包括双休日)的,可以在休完产假后补休,不过当中的双休日不补休。
对于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的,每增加一个婴儿,就增加15天产假。
3.关于流产: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4. 节育假:取环:1天,放环:2天。
5. 丧假:父母、公婆、岳父母、配偶、子女:3天。夫妇双方直系爷爷、奶奶、外公、外婆死亡,给予一天丧假。
(注:根据国家政策变动作相应调整)
(三)工作量考核(300分)
1.考核组成:能服从学校工作安排的可得210分;其余90分按实际工作量进行考核。
2. 工作量的测算:
(1)教师工作量必须以抓好教学工作,组织好一日活动为前提。一日活动计8课时,分别是晨间晨锻:1,教学活动:2,游戏1.5,午餐散步:0.5,午睡起床:1,室内游戏1,室外游戏1。
专任教师工作量测算以业务组安排为准。
(2)中层干部工作量测算以完成管理职能并承担相应课务,视为达标准工作量。课务由业务部根据幼儿园当年度的市级情况统计安排。教研组长、团支部书记等兼职以职务津贴形式计发报酬。
3. 实际工作量考核中的基本工作量奖:
(1)每学期以20周计算,总分90分。
(2)教师工作量达到学校平均课时系数分,得满分,未满平均课时系数分,按缺的系数分占平均课时系数分的百分比测算得分。
4.教师按值日表认真履行值日职责,每天晚值班加0.1分。如值日时间因值日不到位,造成影响或后果的,视情况扣5-10分。
5.代课每课时加0.3分。
(四)教育教学过程考核(六认真150分、教科75分、教技75分)(合计250分)
“六认真”考核、班主任考核表由保教办公室负责。(一月一考)
教科、教技考核由教科、教技主任负责。(一学期一考)
(五)教育教学成果考核(100分)
1.考核部门:⑴教学抽测 保教部门 ⑵教学成果 教科、教技室(一学期一考)
2.教学抽测
学期结束保教部门对各年龄段教学内容按五大领域部分进行抽测,达到年龄段平均分的加1分,超出年龄段平均分2分的加2分,低于年龄段平均分的不加分,低于年龄段平均分2分的扣2分。
3.教育教学成果
⑴会课(若有会教特等奖,所得奖降级处理。)加分
级别 | 一等奖 | 二等奖 | 三等奖 |
大片级 | 5分 | 2.5分 | 1.5分 |
昆山市级 | 15分 | 10分 | 6分 |
苏州市级 | 25分 | 15分 | 10分 |
展示课(不设奖)按二等奖加分。
本人参加教育局条线组织的竞赛活动,获奖按会课加分。
⑵论文发表(市级科室认可的报刊,几人合作的作一篇计算)加分
校级 | 昆山市级 | 苏州市级 | 省级 | 国家级 |
1分 | 4分 | 6分 | 10分 | 15分 |
论文获奖(教育主管部门组织或市教科室认可)加分
级别 | 一等奖 | 二等奖 | 三等奖 | 优秀奖 |
昆山市级 | 3.5分 | 2.5分 | 2分 | 1.5分 |
苏州市级 | 5分 | 4分 | 3分 | 2分 |
省级 | 7分 | 6分 | 5分 | 4分 |
教学设计、案例评比以及课件制作等获奖参照论文获奖加分。
⑶组织辅导学生参加各级各类竞赛获奖
A .文艺会演奖
级别 | 一等奖 | 二等奖 | 三等奖 |
昆山市级 | 25分 | 15分 | 10分 |
苏州市级 | 40分 | 30分 | 20分 |
省级以上 | 60分 | 50分 | 40分 |
B .其他团体奖
原则上参照文艺奖(10人以下的减半)。个人辅导奖与团体奖不兼得。
C .辅导幼儿参加学科综合竞赛获奖(团体奖不兼得)及辅导幼儿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其他各种竞赛获奖(其他部门降级处理)
级别 | 一等奖 | 二等奖 | 三等奖 |
校级 | 1.5分 | 1分 | 0.5分 |
昆山市级 | 3分 | 2分 | 1.5分 |
苏州市级 | 8分 | 5分 | 3分 |
省级以上 | 15分 | 10分 | 8分 |
D.辅导推荐幼儿作品发表(或获奖)分别按教师论文发表(或获奖)减半加分
E .教育部门组织幼儿竞赛奖额分配给各校的按校级发奖
(六)安全奖(100分)
考核工作由园总务部负责,根据安全工作检查考核得分。(平时检查,一学期一考)
张浦第二幼儿园教职工安全工作考核表 时间:
考 核 细 则 | 分值 | 考核得分 | 备注 | |
1 | 活动室物品摆放整齐、整洁,无危险物品 | 10 | | |
2 | 各类电器使用后及时切断电源,下班前检查电源、门窗等,离园前关好所有门窗,切断电源 | 10 | | |
3 | 户外活动按规定主动配合到位,活动前检查活动器械、场地的安全情况,保证所有幼儿在视线范围之内 | 10 | | |
4 | 不擅自离岗,特殊情况与本班保教人员协调好,确保活动室内不离教师 | 10 | | |
5 | 加强幼儿安全教育,增强幼儿安全意识 | 10 | | |
6 | 不让幼儿做有安全隐患的事情(拿热的茶杯、搬重的东西、独自到楼上或楼下取物等) | 10 | | |
7 | 离园时间段两位教师主动配合,直到所有孩子接完 | 10 | | |
8 | 班级孩子发生意外事故酌情扣分 | 10 | | |
9 | 能积极完成学校各科室安排临时性工作任务 | 10 | | |
10 | 传染病导致全班放学扣2.5分,传染病第二代发生则扣5分 | 10 | | |
总分 | | 100分 | | |
注:如发生较大责任事故则安全奖全扣,情节严重按有关文件执行
工勤人员考核:工勤人员的绩效考核基数为教师考核基数95%,即:工勤人员考核分值为950分。
(一)岗位职责:遵纪守法(150分),出勤(100分),工作量200分。考核方法与教师考核相同。
(二)服务态度(100分),服务质量(150分),工作效率(100分),由考核小组成员根据工勤人员的岗位目标,评定每人各项得分。
(三)劳动安全(100分)。
1.考核部门 安保科
2.一年中,无安全事故的,得100分;因工作疏忽,对学校造成一定影响,扣20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不得分。
(四)其它项目(50分)。
1. 双休日等加班的,每天加1分。
2. 能服从学校安排的临时性工作的可得50分,不服从安排的,每次扣5分。
3. 食堂负责人(10人以上)每学期加15分。
行政人员考核:
中层以上领导由教育局和校领导考核。
1.正职校长:一部分为本校教职工绩效考核的基数;另一部分由教育局统筹发放。
2. 校级副职:经考核合格,行政岗位系数为0.5。
3.学校中层:经考核合格,中层正职的行政岗位系数为0.3, 中层副职的行政岗位系数为0.2,中层助理的行政岗位系数为0.15。(按市局规定:学生人数在800名以下的,设中层8名,每增加200名学生增加1个中层职数,经教育局同意后可适当增加中层职数。)
4.学校行政人员享受岗位考核系数以后,再参加学校基本考核,按照规定的教学工作量,与教职工同等参加出勤、工作量、教育教学质量、教育教学成果等各项考核。行政人员超过规定教学工作量上限的部分记发超课时奖。
借出人员考核:
借出人员参加借入单位考核,考核合格及以上者由借出单位发放当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
七、关于奖励和津贴的发放
1.关于学校综合考评奖励。市教育局根据学校综合考评结果,对部分优秀学校予以奖励,由市教育局统筹发放奖励经费。
2.关于骨干教师津贴发放。昆山市级以上的骨干教师经考核合格的,按照镇政府、市教育局的有关规定,由镇政府、市教育局统筹发放,学校不再另行发放津贴。
3.关于班主任津贴发放。幼儿园班主任津贴标准为200元/月,全年按10个月计发。每班设两个班主任的,不另外增加班主任津贴。幼儿园班主任由幼儿园园长进行考核。班主任津贴经考核、审批后由学校发放,不得突破全园班主任津贴的总量。
4. 关于教研组长等的津贴发放。教研组长每年发津贴1000元(不拿掉系数)。保健组长每年发津贴600元,食堂组长、保育组长每年发津贴500元。
5.关于优秀班主任奖励。奖励名额由教育局分配至学校,经学校评选、教育局审核后,由教育局统筹发放。
6.置换式交流人员的考核。参加置换式交流的人员,若担任对方学校班主任工作的,班主任津贴由对方学校考核后发放,其他考核由编制所在单位进行,考核合格及以上者由编制所在单位发放当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
八、结果运用
1. 绩效考核结果是教职工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
2.绩效考核结果要作为教职工岗位聘任、职务晋升、培养培训、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3.教师对考核结果有不同意见,可以通过正常渠道向学校和学校主管部门申诉。
4.教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学校可视其情节轻重减发或取消其当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
⑴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的;
⑵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
⑶严重损害幼儿利益的;
⑷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造成严重影响的;
⑸旷课;
⑹进行有偿家教,经教育无效的;
⑺拒不完成组织安排的工作任务,经教育无效;
⑻违法犯罪的;
⑼其他违反师德规范行为的。
八、本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经第一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讨论并审议通过,报市教育局审批后公布实施。
九、本方案实施过程中未尽事宜解释权归学校绩效考核领导小组。
附:
关于张浦镇第二幼儿园考核领导小组成员调整的决定
鉴于幼儿园办学规模调整及人事变动,为了更好地做好教职工的考核工作,经研究决定:
幼儿园考核领导小组成员调整为:
组 长:范 萍
副组长:陆苏媚
组 员:诸思琴 朱云芳 李 晶 陈 瑛 孙 炯 徐 俊 曹梦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