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浦镇第二幼儿园2015年秋季小班新生招生简章
发文时间:2015年06月19日 发文作者:系统管理员2015年秋季小班新生招生简章
张浦镇第二幼儿园
根据昆山市教育局昆教【2015】5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园实际,制定本招生简章。
一、入学对象
1. 具有本镇常住户籍,并且居住在本施教区的年满3周岁(
2. 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具有本镇常住户籍,并且居住在本施教区的年满3周岁的适龄儿童;
3. 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本施教区购房并取得房产证,且在本市具有稳定工作、稳定收入,居住满一年以上(或一方在本市工作、居住满二年以上)的非本市户籍,年满3周岁的适龄儿童。(我园将根据空余学位,按房产证取得年限及父母在昆工作年限依次有序解决施教区内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入园。)
二、施教区范围
1、张浦镇第二幼儿园施教区范围:
大直社区(除银河新都小区和舜江碧水豪园小区、舜江首府小区)、振苏社区、金华村、七桥村、赵陵村、吴加村、千灯镇施家泾村。
2、张浦镇第二幼儿园(银河)分园施教区范围:
大直社区的银河新都小区和顺城名湾小区。
3、张浦镇第二幼儿园(舜江)分园施教区范围:
大直社区的舜江碧水豪园小区和舜江首府小区、金华村、振苏社区。
三、本镇户籍新生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
2. 报名地点:
张浦镇第二幼儿园:第二幼儿园底楼大厅。
张浦镇第二幼儿园银河分园:银河分园底楼小1班活动室。
张浦镇第二幼儿园舜江分园:舜江分园底楼大厅。
3. 所需材料:(复印件规格均为A4纸)
(1)、父母、幼儿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2)、施教区内房产证(原件、复印件);
(3)、婴儿出生证(原件、复印件);
(4)、有效预防接种证。
4. 材料审核时间:
5.
四、非本市户籍,居住在本施教区的适龄儿童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
2. 登记地点:
张浦镇第二幼儿园:第二幼儿园底楼大厅。
张浦镇第二幼儿园银河分园:银河分园底楼小1班活动室。
张浦镇第二幼儿园舜江分园:舜江分园底楼大厅。
3. 所需材料:(复印件规格均为A4纸)
(1)、父母、幼儿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2)、施教区内房产证(原件、复印件);
(3)、婴儿出生证(原件、复印件);
(4)、有效预防接种证;
(5)、居住证;
(6)、昆山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凭身份证原件到张浦镇便民服务中心二楼社保窗口办理)或合法经营的营业执照和纳税证明(原件、复印件)。
4. 材料审核时间:
5.
咨询电话:张浦镇第二幼儿园82625628,83636396
张浦镇第二幼儿园银河分园83663790
张浦镇第二幼儿园舜江分园83663906
联系老师:范老师 张老师 李老师 朱老师
张浦镇第二幼儿园 2015.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