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效考核实施方案】2014年张浦中心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发文时间:2015年04月27日  发文作者:张浦二幼

2014年张浦中心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修订稿)

为切实做好我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根据昆山市教育局《昆山市教育局关于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的指导意见》(试行)(昆教〔2009152号)以及昆教〔2012202号《关于做好2012年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的补充意见》的精神,在《2012年张浦中心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需要,2014年上半年又通过教代会作了适当调整、修订,修订后的绩效考核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为核心,引导教师“遵循教育规律,运用科学方法,提高教育质量”,激励教师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目标,努力推进我校教育教学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考核对象

我校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正式工作人员。

三、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的确定

市局按小学、幼儿园两个教育阶段,分别确定教职工人均奖励性绩效工资下拨标准。原年度考核奖(即第13个月的国标工资)纳入上述下拨标准。学校奖励性绩效考核总量为:人均下拨标准乘以年内学校在编在职平均人数。我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分小学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附属幼儿园(托管模式)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

四、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的基数的确定

学校教职工考核基数为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减去班主任津贴、行政岗位考核总量后的全校平均数。小学(含托管学校第二小学)、附属(托管)幼儿园的教职工绩效考核基数按照各自的绩效考核总量分开,单独进行考核结算。班主任津贴和行政考核总量也分别予以确定。

五、考核内容

(一)教师的绩效考核

根据《义务教育法》、《教师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对教师服从工作安排、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情况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师德、教育教学、班主任工作等方面的实绩。

(二)工勤人员的绩效考核

工勤人员的绩效围绕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考核,重点考核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工作效率和劳动安全等方面。

六、考核项目

以定性和定量评价相结合的原则,采取千分制考核。教师的绩效考核设立师德师风、出勤、工作量、教育教学过程、教育教学成果及其它考核项目。各考核项目的权重为师德师风占15%,出勤占10%,工作量占30%,教育教学过程占20%,教育教学成果占20%,其它考核项目占5%

工勤人员的绩效考核设立师德师风、出勤、工作量、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工作效率和劳动安全。各考核项目的权重为师德师风占15%,出勤占10%,工作量占20%,服务态度占10%,服务质量占15%,工作效率占10%,劳动安全占10%,其它考核项目占5%

七、考核办法

教师考核:小学、幼儿园教师根据各自的绩效考核基数,按千分制单独进行考核。

(一)师德考核(150分)

1.考核部门:师德考核领导小组

2.师德考核领导小组按《昆山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昆教〔2009138号文件,采用自评、互评、学生评、考核小组评等形式进行考核,确定教师师德考核得分。

3.教师师德考核得分在90分以上为优秀,8089分为良好,6079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4.考核结果优秀等次得150分,良好等次得130分,合格等次得100分,不合格等次为0分。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其师德考核直接认定为“不合格”:

⑴在教育过程中,有不利于学生健康成长言行,并造成一定影响的;

⑵在备课上课、课外辅导、批改作业、组织考试、课外活动等教学环节和其他教育环节敷衍塞责,造成责任事故的;

⑶讽刺、挖苦、歧视、体罚、变相体罚学生或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造成后果的;

⑷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订购教学辅导材料或其他商品,造成不良影响的;

⑸利用职权,索取、收受学生与家长财物的;

⑹违反规定热衷有偿家教,或组织动员学生参加各类文化课补习班并从中获利的;

⑺未能遵守上级有关安全工作规定,导致学生重大人身伤害事故,产生不良影响的;

⑻其他违反社会公德、严重影响教师形象的。

(二)出勤考核(100分)

1.考核部门:校长室

2.有事、有病应提前向校长室书面请假(特殊情况可先电话请假,假后及时补办手续),否则作旷工处理。

3.教师临时请事假(1小时内并且是空课)向办公室室长请假,并在门卫填写外出登记。

4.按全学年实际请假天数(国家规定的婚假、产假、探亲假、丧假等除外):事假15天,每天扣5分;5天以上,每天扣8分。病假13天每天扣2分;3天以上至10天,每天扣4分,10天以上每天扣6分(住院期间和手术出院5天休养期间每天扣2分,病假以医事证明为准,出勤部分奖励性绩效工资扣完为止)。

5.根据《昆山市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细则》规定:当月因病、事假工作不满10个工作日的,当月岗位津贴按50%计发,生活补贴全额发放。连续病、事假达一个月的,当月岗位津贴停发,生活补贴全额发放。产前假和哺乳假期间岗位津贴停发,生活补贴全额发放。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男方护理假期间,岗位津贴和生活补贴全额发放。

6.对长病、重病、大病的教职工,在政策范围内要尽可能地给予照顾。

(三)工作量考核(300分)

1.考核部门:校长室和科教处

2. 考核组成:能服从学校工作安排的可得210分;其余90分按实际工作量进行考核。

3. 专任教师每周基本工作量,按教育行政部门规定再结合本辅导区各校实际情况,确定每周每人平均课时系数为满工作量。

(1)       各学科的系数规定

年级

学科系数

语文

1.45  

1.40  

1.40  

1.40  

1.45  

1.50  

数学

1.40  

1.35  

1.35  

1.35  

1.40  

1.45  

英语

1.1  

1.1  

1.35  

1.35  

1.40  

1.45  

考核学科中专职教师课时系数为1.1,其他教师课时系数均为1。学校兴趣组课时系数为0.8,生活指导课系数为0.5

(2)       上两班同轨数学提高每周数学课时量的5%。

(3)       班级学生基数测算:

以班学生数48人为基数,以学期末人数为准。语文、数学、英语课老师每增加1人,周课时量增加2%。

4. 上课老师兼职折合周工作量系数:

1)资料档案管理为5,画廊布置为2,卫生保健老师为5,网络管理为8,网站管理为2,闭路电视、电脑及音像等仪器设备管理为8

2)男教师满57周岁,女教师满52周岁的上课教师照顾2个课时系数。

5. 实际工作量考核中的基本工作量奖:

1)每学期以20周计算,总分90分。

2)教师工作量达到学校平均课时系数分,得满分,未满平均课时系数分,按缺的系数分占平均课时系数分的百分比测算得分。

3)教师超课时系数分,按超课时系数分占平均课时系数分的百分比测算加分。

4)专任教师每周工作量与学校平均课时系数差距在正负1个课时系数内,不作加分、减分处理,视为满工作量。

(四)教育教学过程考核(200分)

1.考核部门:科教处(教导处和教科室)

2.由教导处组织成立“六认真”工作检查组。对教师“六认真”工作进行检查。

教案编写认真,符合授课的总课时数,教学随笔和教学摘记符合要求。等第达良好及以上得50分,合格得40-45分,不合格的得25分。

教师按课表上课,课堂教学(包括挂牌、随堂听课)等第达良好及以上得50分,合格得40-45分,不合格的得25分。

作业布置适量,学生所做作业全部批改,学生及时订正。等第达良好及以上得50分,合格得40-45分,不合格的得25分。

3.教育教学、课外活动、备课组、教研组等各类记载齐全,符合要求。等第达良好及以上得25分,合格得20分,不合格的得15分。

4.教师全年听课达32节(上半年12节,下半年20节)以上,得20分,缺一节扣1分。评课记录全年达16次(上半年6节,下半年10节)以上,得5分,缺一次扣1分。

(五)教育教学成果考核(200分)

1.考核部门:科教处

2.教学质量

考试学科教学质量完成市局指标或达到全辅导区平均水平,可得200分,差距较大者酌情扣5-10分。

非考试学科,须带好一个兴趣组,并取得一定成果,可得195分,否则酌情扣5-10分。

3.教育教学成果

⑴会课(若有会教特等奖,所得奖降级处理。)加分

级别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大片级

5

2.5

1.5

昆山市级

15

10

6

苏州市级

25

15

10

展示课(不设奖)按二等奖加分。

本人参加教育局条线组织的竞赛活动,获奖按会课加分。

⑵论文发表(市级科室认可的报刊,几人合作的作一篇计算)加分

校级

昆山市级

苏州市级

省级

国家级

1

4

6

10

15

论文获奖(教育主管部门组织或市教科室认可)加分

级别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优秀奖

昆山市级

3.5

2.5

2

1.5

苏州市级

5

4

3

2

省级

7

6

5

4

教学设计、案例评比以及课件制作等获奖参照论文获奖加分。

⑶组织辅导学生参加各级各类竞赛获奖

A.体育竞赛项目获奖:

①运动会、游泳、冬季三项等全市比赛(有团体奖按团体奖计算,不计学生个人奖)

 团体名次奖: 达到市局12名内,教练员加50分。在原有基础上,每递进一名加5分。

学生得分奖:在运动会、游泳比赛中学生每得一分,教练员加05分;在冬季三项比赛中学生每得一分,教练员加05分。在培本小学集训的学生减半。

 球类队团体奖

片级比赛出线奖加15分。片级比赛获第三名、第四名分别加10分、5分。

③柔道比赛按昆山市体育局相关标准奖励。

B .文艺会演奖

 

级别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昆山市级

25

15

10

苏州市级

40

30

20

省级以上

60

50

40

C .其他团体奖

原则上参照文艺奖(10人以下的减半)。个人辅导奖与团体奖不兼得。

D .辅导学生参加学科综合竞赛获奖(团体奖不兼得)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25

15

10

E .辅导学生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其他各种竞赛获奖(其他部门降级处理)

 

级别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校级

1.5

1

0.5

昆山市级

3

2

1.5

苏州市级

8

5

3

省级以上

15

10

8

F .考试学科现场竞赛辅导奖按其它辅导学生获奖翻倍奖励

G .辅导推荐学生作品发表(或获奖)分别按教师论文发表(或获奖)减半加分

H .教育部门组织学生竞赛奖额分配给各校的按校级发奖

(六)其它考核(50分)

1.考核部门:各科室

2. 教师能积极完成学校各科室安排临时性工作任务的可得50分,教师不服从安排的,一次扣5分。

3.教师按值日表认真履行值日职责,每天加0.3分。如值日时间因值日不到位,造成影响或后果的,视情况扣5-10分。

4.学校行政安排教师在双休日和假期加班或外出业务活动(听课、听讲痤、带学生参加比赛等),每天加1分。

5.代课每节加0.3分,公出代班主任每天加0.5分。

6. 办公室负责人、年级组长每学期加10分,教研组长每学期加15分,有兼职的每学期加20分。

工勤人员考核:工勤人员的绩效考核基数为小学教师考核基数95%,即:小学教师以千分制进行考核,工勤人员考核分值为950

(一)岗位职责:遵纪守法(150分),出勤(100分),工作量200分。考核方法与教师考核相同。

(二)服务态度(100分),服务质量(150分),工作效率(100分),由考核小组成员根据工勤人员的岗位目标,评定每人各项得分。

(三)劳动安全(100分)。

1.考核部门  安保科

2.一年中,无安全事故的,得100分;因工作疏忽,对学校造成一定影响,扣20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不得分。

(四)其它项目(50分)。

1. 双休日等加班的,每天加1分。

2. 能服从学校安排的临时性工作的可得50分,不服从安排的,每次扣5分。

3. 食堂负责人(10人以上)每学期加15分。

行政人员考核:

中层以上领导由教育局和校领导考核。

1.正职校长:一部分为本校教职工绩效考核的基数;另一部分由教育局统筹发放。

2. 校级副职:经考核合格,行政岗位系数为0.5

3.学校中层:经考核合格,中层正职的行政岗位系数为0.3, 中层副职的行政岗位系数为0.2,中层助理的行政岗位系数为0.15。(按市局规定:学生人数在800名以下的,设中层8名,每增加200名学生增加1个中层职数,有附设完小校及附设幼儿园的中心校,经教育局同意后可适当增加中层职数。)

4.学校行政人员享受岗位考核系数以后,再参加学校基本考核,按照规定的教学工作量,与教职工同等参加出勤、工作量、教育教学质量、教育教学成果等各项考核。行政人员超过规定教学工作量上限的部分记发超课时奖。

借出人员考核:

借出人员参加借入单位考核,考核合格及以上者由借出单位发放当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

七、关于奖励和津贴的发放

1.关于学校综合考评奖励。市教育局根据学校综合考评结果,对部分优秀学校予以奖励,由市教育局统筹发放奖励经费。

2.关于骨干教师津贴发放。昆山市级以上的骨干教师经考核合格的,按照镇政府、市教育局的有关规定,由镇政府、市教育局统筹发放,学校不再另行发放津贴。

3.关于班主任津贴发放。幼儿园、小学班主任津贴标准分别为200/月、300/月,全年按10个月计发。每个班设一个班主任,如设副班主任,不另行增加副班主任津贴;幼儿园设两个班主任的,不另外增加班主任津贴。小学班主任由德育处进行考核,幼儿园班主任由幼儿园园长进行考核。班主任津贴经考核、审批后由学校发放,不得突破全校班主任津贴的总量。

4.关于优秀班主任奖励。奖励名额由教育局分配至学校,经学校评选、教育局审核后,由教育局统筹发放。

5.置换式交流人员的考核。参加置换式交流的人员,若担任对方学校班主任工作的,班主任津贴由对方学校考核后发放,其他考核由编制所在单位进行,考核合格及以上者由编制所在单位发放当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

八、结果运用

1. 绩效考核结果是教职工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

2.绩效考核结果要作为教职工岗位聘任、职务晋升、培养培训、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3.教师对考核结果有不同意见,可以通过正常渠道向学校和学校主管部门申诉。

4.教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学校可视其情节轻重减发或取消其当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

⑴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的;

⑵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

⑶严重损害学生利益的;

⑷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严重影响的;

⑸旷课;

⑹进行有偿家教,经教育无效的;

⑺拒不完成组织安排的工作任务,经教育无效;

⑻违法犯罪的;

⑼其他违反师德规范行为的。

八、本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经第九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十次会议讨论,报市教育局审批后公布实施。

九、本方案实施过程中未尽事宜解释权归学校绩效考核领导小组。


 

教职工绩效考核表(教师)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文化程度

   

参加工作时间

   

工作

岗位

   

行政职务

   

考核项目

分值

考核

得分

师德

师风

150  

测评得分为(   )分;考核等第为(   )。

   

出勤

100  

事假(  )天,病假(  )天,旷课(  )次;

   

工作量

300  

服从工作安排:是(    否( 

   

教育

教学

过程

200  

备课

上课

作业

记载

听课

评课

   

   

   

   

   

   

   

   

   

   

   

   

   

教育

教学

成果

200  

教学质量

班级

及格率

优秀率

平均分

校平均分

   

   

   

   

   

   

   

   

   

   

会教和展示课

时间

级别

形式

获奖等级

   

   

   

   

   

   

   

   

   

   

   

   

论文发表、获奖

论文

级别

何刊物发表,获奖等级

   

   

   

   

   

   

   

   

   

辅导学生竞赛获奖

学生姓名

级别

比赛项目

获奖等级

   

   

   

   

   

   

   

   

   

   

   

   

   

   

   

   

   

其它

考核

50  

服从临时性工作安排:是(    否( 

双休日和假期加班(    )天,代课(  )节

其它岗位(教研组长、办公室主任、保健教师、其它)

   

合计

1000  

   

   

                

教学成果填不下的,可附页。

教职工绩效考核表(工勤人员)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文化程度

   

参加工作时间

   

工作

岗位

   

行政职务

   

考核

项目

分值

考核

得分

师德

师风

150  

测评得分为(   )分;考核等第为(   )。

   

出勤

100  

事假(  )天,病假(   )天,旷课(  )次;

双休日和假期加班(    )天

   

工作量

200  

服从工作安排:是(    否( 

   

服务

态度

100  

考核小组测评得分(    )分

   

服务

质量

150  

考核小组测评得分(    )分

   

工作

效率

100  

考核小组测评得分(    )分

   

劳动

安全

100  

安全事故:无(  ),有一定影响( ),造成严重影响( 

   

其它项目

50  

服从临时性工作安排:是(    否( 

双休日和假期加班(    )天

食堂负责人(10人以上):是(    否( 

   

合计

950  

   

   

            

   


 

补充说明:

1.工作量测算

  330整班兴趣组(非校队)每节课时系数0.5

  自修课(护导课)每节课时系数为0.5

  午休每节课时系数为0.5

2.编外人员考核

  奖金金额由镇政府额定;

  考核扣分参照在编人员一半计算;

  考核加分部分参照在编人员计算;

  教师编制在后勤岗位打九折计算。